- 投稿郵箱:qizhixmt@126.com
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少的有百余名,多的有二三百名。為了便于討論問題、組織活動,使代表大會有組織、有計劃、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黨的基層委員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將代表分編成若干個代表團(組)。劃分代表團(組)的原則:
(1)一般按選舉單位劃分代表團(組),也可以按地區、系統或者根據工作性質劃分代表團(組)。個別代表人數較多的選舉單位可在代表團內劃分若干分團或者討論組;代表人數較少、編不成一個代表團(組)的選舉單位,可將幾個工作性質相近的選舉單位的代表合編為一個代表團(組)。
(2)列席人員一般應同所在單位、地區或者系統的代表編在同一個代表團,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單獨編組,由大會組織活動。代表團(組)的劃分,一般由黨委組織部門或者大會籌備機構提出建議,經黨的基層委員會確定。
(來源:《新編基層黨務工作手冊》)
( 編輯:徐雅維 送簽:徐雅維 簽發:鐘鳴 )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旗幟雜志社版權所有 人民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承建 版權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京ICP備18060497號-1,京公網安備110101020062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