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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得到周圍人對我的崇拜和認可,所以我貪權、貪名,才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在留置點,四川天府新區行政審批局原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胡澤龍痛悔不已。
胡澤龍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落馬前,他曾在成都市興隆街道當了7年的“一把手”。在不熟悉的人看來,胡澤龍勤勤懇懇、平易近人,但在他的小圈子里,才能透過偽裝看清他貪圖虛名的一面。
童年時的胡澤龍曾飽受來自“地主家庭”的歧視,改變命運曾是他奮斗的初衷,但隨著逐漸掌握權力、成為單位“一把手”,對被尊重、被認可的心理需求漸漸變成了被崇拜的畸形欲望。在胡澤龍下屬和小商人組成的圈子里,他被稱為“胡老大”,不管是在牌場、酒桌,甚至在單位中也不避諱這樣的稱呼。“被崇拜”的感覺讓他很享受,出入有“小弟”跟隨,吃飯有“小弟”買單,過節過生日有“小弟”問候,據調查,在2012年至2021年上半年期間,胡澤龍接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的紅包、禮品等共計16.89萬元。
與此交換的是,“胡老大”在工程項目上對“小弟”關愛有加。據調查,胡澤龍在興隆街道擔任“一把手”期間,違規干預的項目多達100余個。相對小弟的“感謝費”,胡澤龍更在意“被崇拜”的心理滿足,直到辦案人員將他受賄的241.8萬元證據擺在面前時,他才如夢初醒。在懺悔書中反復提到“組織給我的這份待遇足夠養家,我在心里無數次問自己,老胡你到底是為啥子?”
胡澤龍在小圈子中說一不二,在單位中同樣是“一言堂”。2014年至2017年,在對轄區內3家公司進行征地拆遷中,胡澤龍不經集體決策,個人拍板決定征地賠償金額,賠償協議簽訂后才召開黨委會議,并授意工作人員倒推工作流程、倒扣賠償金額,制作虛假資料,偽裝成集體決策的結果,嚴重違反了組織紀律。
仕途得意的胡澤龍信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也想為家族“增光添彩”。在親友的請托下,胡澤龍通過給街道規建科室、城管科室打招呼的方式,將興隆街道多個工程項目交由親屬承攬,以此來“幫助”兄弟、“提攜”后輩。
此前,胡澤龍曾在鎮辦企業中工作數年,自以為懂政策、懂經營的他決定“親自點撥”,讓其妻子與三位親屬共同出資成立三和租賃站,進行土地流轉經營活動。2015年10月,興隆街道對三和租賃站流轉的土地進行征地拆遷,胡澤龍利用職權讓下屬將不應當賠償的違法建筑納入賠償范圍,從而多獲得了84萬余元的賠償金,涉嫌貪污犯罪。
2021年11月5日,胡澤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2年3月2日,胡澤龍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百二十萬元,涉案款已全部上繳國庫。
( 編輯:徐雅維 送簽:劉瓊 簽發:鐘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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